| 要求项 | 中国规范35 | 欧盟规范2 | 美国规范11 |
|---|---|---|---|
| 产品名称 | 必须含商标名+通用名+属性名,禁用“特效”“纯天然”等宣称7 | 无强制性命名结构,但需避免医疗效果暗示 | 仅需品牌名+产品名 |
| 成分标注 | 全成分降序排列,≤0.1%标为“其他微量成分”3 | >1%成分降序排列,<1%任意排序;着色剂单独标注 | 按含量降序,需用INCI名 |
| 警示语 | 儿童化妆品强制标注“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”7 | 专业产品(如染发剂)需标注操作风险 | 仅对特定成分(如α-羟基酸)要求警告标识 |
| 责任人信息 | 注册人/备案人+境内责任人地址3 | 欧盟负责人名称地址 | 制造商或分销商地址 |
典型案例:出口英国需同时标注英国负责人地址与原产国(如"Made in China")1;赠品小样必须标注完整信息6 。
最小单元标签
动态批号管理
跨市场兼容设计
mermaidCopy Codegraph TD A[订单输入] --> B{出口目的地} B -->|中国| C[调用药监局备案数据库] B -->|欧盟| D[加载SCCS成分规范] C & D --> E[自动生成标签模板] E --> F[AI预审系统] F -->|通过| G[磁吸贴标产线] F -->|驳回| H[红色标注错误项]
实施效益:新规适配周期从45天缩短至72小时,错误召回率下降97%58 。
实操建议 :采用“一物三码”技术(生产码+监管码+防伪码),同步满足中欧美溯源要求,避免重复贴标成本